成语
作法自毙
拼音
zuò fǎ zì bì
出处
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
释义
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
辨形
作,不能写作“做”;毙,不能写作“毖”。
近义
作茧自缚、自食其果、自投罗网
反义
嫁祸于人
用法
作法自毙连动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贬义。
结构
连动式成语
例句
怎奈此时官场中人,十居其九是吃烟的,那一个肯建这个政策作法自毙呢?(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十三回)
英译
put one's neck into/in a/the noose/in the noose <make a law only to fall foul of it oneself>
故事
战国时期,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,太子驷触犯新法被商鞅定罪。秦国逐渐富强起来。后来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,他公报私仇要治商鞅罪过。商鞅出逃,没人敢收留,没想到商鞅作法自毙,被秦王所杀